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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華的FaceBook標題寫著『十年的重量』…
十年的重量…這五個字讓我沈思了一會兒…

他寫著:
我買的書來了!《蛋白質女孩》、《50個女朋友》、五大箱。十年的回憶,全在裡面。
十年挺重的,我得請一位朋友幫忙,才搬得回家。
十年也很輕,因為從今天開始,我會很快把這些書送掉。
十年,很多事都變了。


我呢?
十年來有些什麼重量?
也許經手編過或是協助過的書與雜誌堆起來有我身高一般高…
可能這十年逐漸形成的救生圈,有一些份量…
十年也像王文華說的,很輕。
因為一片DVD光碟就可以把所有的照片燒進去…
而且一個電腦『機瘟』,就把十年的記錄燒得不留痕跡…
有夠輕。

十年…
感謝走出我生命以及走入我人生的人們,
因為有你們,我得以選擇重生。


以下,轉貼讓阿宸有所感觸【王文華在臉書的PO文】…

Re. from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#!/notes/wang-wen-hua-tom-wang/shi-nian-de-zhong-liang/463505433738


十年的重量


王文華 TOM WANG 寫於 2010年11月10日 18:03



我買的書來了!《蛋白質女孩》、《50個女朋友》、五大箱。十年的回憶,全在裡面。

十年挺重的,我得請一位朋友幫忙,才搬得回家。

十年也很輕,因為從今天開始,我會很快把這些書送掉。

十年,很多事都變了。

 

以辦公室戀情這個主題為例,十年前《蛋白質女孩》中有一篇「辦公室戀情」。十年後《50個女朋友》中有一篇「證人小姐」。

這兩篇有什麼不同?主角?故事?文字風格?我把兩篇放在下面,請大家來比較。

今天起,大家會跟我一樣,陸續拿到書。有兩個新書的活動,歡迎你來:

1. 11/18(四)晚上10點Facebook讀書會(www.facebook.com/wangwenhua)。聊我的新書、舊書、我的女朋友、你的女朋友。

2. 11/21 (日)下午2點面對面聚會(台北市立圖書館B2演講廳,建國南路二段125號)。

除了我的書,最近還有其他很多好書。我馬上要參加的活動,不是講我的書,而是講李惟陽醫師的《後山怪咖醫師》。http://www.readingtimes.com.tw/timeshtml/promote/speech101114/epapers.htm

這個禮拜天下午兩點,建國南路二段的臺北市立圖書館,我會和李惟陽醫師,和另一位醫師作家李偉文座談,邀請你來。

以下,就請你來秤十年的重量,比較兩本書的差別。
 

●十年前:《蛋白質女孩》「辦公室戀情」

上禮拜張寶發現他的祕書在暗戀他,第二天他的祕書請病假。

「三年來她從來沒有請過假,我已習慣了事事靠她,」下班後張寶向我訴苦,「今天她突然沒來,我連電腦都不知道怎麼開。沒有她幫我過濾電話,一堆推銷員打來要我辦信用卡。她像一個媽媽,你把她視為理所當然。她對你的好都很微小,於是你從來不知道。她關心你有沒有吃飽,你說拜託妳不要嘮叨。陳阿姨的女兒她要幫你介紹,你說請不要逼婚好不好。有一天她不在了,你才知道她多麼重要。她曾對你那麼的好,你自私地一點都看不到。」

我當然知道他講的不是張媽媽。

「我愛的其實是她!」張寶昭告,大手一揮推倒電腦,「我在外面那個人肉市場跌跌撞撞,沒想到真愛就近在身旁。和別的女人看午夜場,我只會算計看完後如何騙她們上床。演到一半故意把手放錯地方,看她們會不會給我一巴掌。和祕書在一起我不必這麼忙,她讓我一點都不緊張。甚至看晚上的政論節目,我都可以覺得通體舒暢。她的感情不需論斤計兩,愛的價值在上床前後都一樣。」

「聽起來很棒,但你不能愛她!」

「為什麼?」

「辦公室戀情通常都以悲劇收場!」

我想起自己沉痛的經驗。起初只是純潔的午飯,辦公室旁各付各的自助餐。你假裝和她一樣喜歡陳綺貞,講到 NBA她勉強睜大眼睛。喝完湯你們確定不來電,走回辦公室兩人隔了五步遠。回到大樓你們幾乎不認識,走進電梯她禮貌地 請你幫她按10。星期五你被老闆 K 一頓,加班加到大樓關燈。停車場裏你的車怎麼發也發不動,修車廠的電話怎麼打也打不通。突然間她來敲你的車窗,問你要不要幫忙。也許是安全帶繫得太緊,她看起來竟然像林志玲。你坐上她的車,立刻失去一切原則。你和她回到家,急得連皮鞋都沒有脫下。客廳中她激動地叫你爸爸,你只怕弄髒她的真皮沙發。第二天早上你先醒來,匆忙逃跑時忘了皮帶。星期天她打電話約你出來,你叫弟弟騙她說自己不在。星期一你還是不敢面對,打電話請假說自己扭到脊椎。你到泰國去躲了一個禮拜,為什麼會解她釦子始終想不起來。回公司後你打算辭職,走廊上擦肩而過兩人假裝不認識。你打電話跟她道歉,她說她正忙著吃早點。你 E-mail 給她說對不起,她forward 全公司你的 message。老闆問你是不是對她性騷擾,你狡辯說沒碰過她一根寒毛。對質時她拿出你留在她家的皮帶,你倒頭大哭無助得像個小孩。老闆念你初犯沒有開除你,但你的責任已降為打字和送東西。每天早晨你低頭走進公司,同事交頭接耳說這就是那個始亂終棄的登徒子!

「你活該!」張寶說,「你無情無義,發生關係時叫愛妳愛妳,需要負責時說不急不急。我不像你,我和邁阿密將成為革命情侶,每天在辦公室內同居。我們有共同的生活目標,都是要把公司的逾放比率減少。我們有無數的話題可談,名正言順報公帳吃燭光晚餐。」

「革命情侶的代價是回家後還要談公事,一天工作二十四小時。接吻正到高潮,她突然說你要不要檢查一下明天的報告。決策時不對事對人,對方有錯也不忍心指正。有一天真的為了公事罵開,順便吵到為什麼好久沒有做愛。這就是為什麼在大公司,夫妻不能在同一部門!」

張寶把辦公桌上的文件推到地上,發狂大叫:「為什麼社會上有這麼多規矩?愛情有這麼多禁區?不能愛你的同事,不能愛你的老師,不能愛表妹,不能愛 David。不能愛如果她比你大,不能愛如果她比你傻。不能愛如果她家世比你好,不能愛如果她長得比你高。不能愛如果她薪水比你多,不能愛如果她沒有處女膜。不能愛如果她是你朋友的太太,不能愛如果她曾經墮過胎!」

「沒有這些規矩,中產階級的社會如何建立?」

「F---中產階級!」

「F---中產階級?中產階級是我們這種四肢簡單頭腦發達的人的唯一出路。你我若活在亞馬遜叢林,不到兩天就會被拿去餵老鼠。」

「但我愛她……」

他說得那麼絕望,好像躺在臨死的病床。我拍拍他,不知該怎麼講。

-完-

 

●十年後:《50個女朋友》No. 38「證人小姐」。
 
她第一次收到大老闆簡訊時,嚇了一跳。

「你今天的高跟鞋很好看」

沒有稱呼、沒有署名,寫在佈告欄上沒人會注意,但寫在她手機中,就像一件性感的女性內衣。

她根本不知道他注意到了她。他是她老闆的老闆,除了在新生訓練時過來訓過話,從沒正眼看過她。有一次她在電梯中看到他走進來,她禮貌地微笑,他卻繼續講手機。

所以當她收到他簡訊時,一時還不敢回覆。

她在公司尾牙上看過他老婆,是名門少奶奶。他們在同事起哄下接吻,是模範夫妻。

她沒介入過別人的感情,對已婚的男人也沒興趣。但她回了簡訊:

「謝謝。」

她怕這樣太冷淡,又回了第二通,而且是具有鼓勵性的問句:

「會不會覺得跟太高了?」

這個問句,開始了他們的偷情。他到國外出差,為了帶她,編了個理由也帶了她的直屬老闆,三個人住三間房,夜裡只有兩間有人睡。

回來後在公司,他仍然裝做不認識她。兩人都會出席的大會議,他刻意不看她的方向。她很難把他在主席台上低沉的聲音,連接到那晚的呻吟。

他們約會像是一條生產線,他定出精準的SOP:她不准搽香水,免得他沾到她的味道。她先去旅館check in,付現金,在房內等待,把窗廉拉好。他一小時後才到,東張西望後敲門,進門後第一件事,是確定兩個人都關手機。結束後他會沖澡,洗掉她的頭髮和細胞。走之前,他會親手把兩個人手機內收發的簡訊和通話記錄,全部刪掉。

這樣的安排讓她覺得自己是瘟疫,不是情人。是行李,不是女神。於是有一次她在他穿褲子時挑釁地問:「又不會有狗仔隊拍你,我們為什麼不能一起離開?」他轉頭瞪了他一眼,突然從呻吟的男孩,變回威嚴的主席…(明日繼續)

他們的「默契」,事實上是他的命令,是:她不准打電話給他,只能等他電話。而且他電話打來後一小時內,她必須使命必達。有一次她跟朋友吃飯吃到一半,他叫她去她們約會的「工廠」。她在那等了一整晚,他都沒有出現。

「昨晚是怎樣?」

她看到他在會議室中主持會議,故意在此時傳簡訊給她。她看到他拿起桌上的手機看了一眼,若無事然地放下。

那晚他們在旅館中大吵一架,她說話衝了些,他冷冷地說:「你這是對老闆講話的口氣嗎?」

她跟老闆偷情,偷到的是人性的扭曲。所有的上班族都要看老闆的「臉色」,她看得最徹底。

在賓館中、被子下,她看到他的臉從辦公室的剛毅變成猙獰,聽到他的聲音從大老闆變成小弟弟。公司的老虎,床上一樣是獐頭鼠目。他是她主管的主管,但在那短暫的幾秒鐘,她知道自己主控著一切。

但他恢復地這麼快,結束後立刻可以變回老闆。有一次他爽快地尖叫,五分鐘之後,竟然叮囑她回去趕快把PowerPoint做好。

每當他結束後去沖澡時,她躺在床上,感覺自己像一個被野狗翻過的行李。他只是要她的身體,那她要什麼?他對她的態度很明顯。那她呢?
 
她愛他嗎?他們從沒談過戀愛,連坐下來吃頓飯都沒有。她要他的錢?他們從來沒有金錢交易,連開房間都是她付現金。她想得到升遷?他保護自己滴水不漏,絕不會為她做出任何招人非議的決定。還是她只是純粹享受性愛?他的技巧的確高超,但也只是那幾秒。她願意為那幾秒,不斷地等待和煎熬?

那她要的是什麼?她不是愛玩的人,她只交過三個男朋友,都是年紀跟她差不多的男生。雖有過性經驗,但都是愛上後的激情,還不是像這樣,執行專案式的冷靜。

她為什麼要隨傳隨到?一開始是好奇,接下來很刺激,後來是習慣,最後只是沒有別的約。人稍不清醒,就自然而然被捲進爛桃花。還說服自己這是緣份,相信自己才是對方的天命真女。

她不知道自己要什麼。她只是很自然地被捲入這段關係。有時候上床,只是因為另一方沒有抵抗。

過年時他帶老婆小孩出國,她在家中悶到發慌。她明知這不是愛,但就是受不了突然長時間沒有他。她壞了規矩,主動打電話給他。他手機響了兩聲後關機,像在表達抗議。她連續傳了三封簡訊,寫得都是「想你」。兩天後他回了:

「不要逼我做重大的決定」

同樣是十個字,但跟一個月前的「你今天的高跟鞋很好看」,已是天壤之別。

過年後回來上班,他不理她。她常一邊影印一邊看著他的辦公室,他假期曬黑了,在電話上仍然笑得意興風發。她的直屬老闆叫住她:「你怎麼了?過完年後回來精神不振、邋里邋遢?連大老闆都跟我抱怨了!」

這話突然把她點醒。原來他並不是不理她,而是他正在進行完美切割。

她懂了,她試著站起來,她開始執行「證人保護計畫」。

她恢復性感的妝扮,穿上高跟鞋。不再偷瞄他的辦公室,不再等他下班才敢離開。果然,兩個禮拜後,她收到他的簡訊:

「今晚老地方」

她故意不回,然後他又傳了一次。

「晚上老地方。下個月帶你出國。」

她赴約了。他沒有改變:一樣的SOP,一樣的疏離。開始時一樣叫她關機,結束後一樣忙著沖洗。她躺在床上,不再像被糟蹋的行李。她從皮包中拿出手機,開機。然後穿好衣服,走進浴室。正在淋浴的他轉過身,防衛的表情彷彿這是會議室。

然後她用手機,拍下他裸體的照片。

她轉身走了,把他留在旅館付帳單。一小時後他打來罵她,她聽了兩句就掛上電話。他發狂地一直打,把她的手機打到快沒電了。他重覆、機械化的動作,就像在床上一樣。

然後,她傳給他最後一封簡訊:

「不要逼我做重大的決定」。

她笑了。這是她跟他在一起,唯一的一次微笑。她笑著擦掉眼淚,走向街角。沒有復仇的快感,只有浪費的空虛。她不知道自己要走到哪裡,但她高興自己至少站了起來。

-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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